警政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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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警察人員醫療照護措施*** | 108-04-26 | |||
內政部警政署為配合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,修訂退休警察證之核發規定如下方連結, 請各位退休人員填妥申請書(如下方連結檔案),並附3個月內脫帽2吋照片2張,親洽或郵寄向本總隊申請發證。 本總隊地址:11681台北市文山區萬盛街15號人事室 本案連絡電話:02-29346721 陳小姐 或 賴小姐 本案說明資料及申請表格式如下: ODF檔案 https://www.7spc.gov.tw/index.php?catid=10&cid=1&id=2110&action=view PDF檔案 https://www.7spc.gov.tw/index.php?catid=10&cid=1&id=2109&action=view WORD檔案 https://www.7spc.gov.tw/index.php?catid=10&cid=1&id=2108&action=view |